学校各部门:
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度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,现将《2021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(职业教育)评审工作安排》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评。氐冉辈怀纹雷苁10%,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%,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%,评奖数不超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省教育厅申请开展表彰项目的复函》(晋人社厅函[2015]712号)批准的限额。
二、名额分配
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。职业本科和省级“双高”学校不超过3项,其他学校、职业教育研究机构、职业教育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和组织不超过2项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 申报时间:2021年6月10日-15日。
2. 评审时间:2021年8-9月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时,须提交以下材料:
1.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书(附件1)。
2.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汇总表(附件2)。
(二)以上材料请按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书》填报说明(附件3)填写(各一式3份)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:
1. 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、推荐的;
2. 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对象、内容与时限的;
3. 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;
4. 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;
5. 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开展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评审工作,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制定具体的成果推荐申报办法,指定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的推荐申报工作,确保推荐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2.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确保将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,实践效果显著,有创新、有突破、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出来。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的原则,统筹兼顾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的成果。
3.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材料报各市教育局,由市教育局择优推荐,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省教育厅职成处)。各高等职业院校(含本科和专科)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校级评审后择优上报。
六、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(科研)处。
附件:1.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书
2.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汇总表
3.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职业教育)申报书》填报说明
教务(科研)处
2021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