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鱼app官网下载登录乐鱼全站

文件制度
您的位置 > 文件制度
《山西金院报》编辑部工作条例
发布时间:2018-04-14 15:06
浏览次数:5590
分享到:

第一条  编辑部是常设的《山西金院报》(以下简称“校报”)的具体办事机构,负责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等各项工作,由学院提供人员编制和经费。
第二条   编辑部设主编一名,执行主编一名,责任编辑4名(可兼职),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,主编对编委会直接负责。
第三条   编辑部的任务是宣传并做好供稿工作,对各类来稿做好选、编、审等编辑业务工作;组织好出版、发行工作;做好来稿、录用稿的登记,稿酬的造册、发放工作;组织联络通讯员网络,组织召开编辑部例会。
第四条   校报稿件内容及范围
内容:上级部门重大决策和在部署;学院重要工作安排和校内新闻;兄弟院校动态;教学管理经验总结;先进任务、实际报道;国内外最新金融、会计、管理、信息技术、社科等相关学科科研成果(包括学术信息,科研论文等);学生学习、生活综合报道;学院及系(部)第二课堂开展情况;反映师生生活、精神风貌的文学作品、书画作品等。
范围:主要接受和刊载本院教职工、学生、校友的文章;其他稿件也酌情采用,转载金融及相关领域的信息、论文。
第五条  稿件处理
来稿:一般每月30日(次月8日出版)前投送,编辑部统一组织审稿。个别约稿,先由约稿的编委会或编辑负责评审,然后推荐给编辑部。
审稿:
1、编辑部对所有来稿进行统一审阅;
2、一般重要文章初审后即送主编审定,必要时送编委会进行审定;
3、对拟采用的稿件(政论文除外)由责任编辑进行结构及文字加工,最后由主编进行终审、定稿。
第六条  稿酬
1、凡被刊用的稿件(学院工作总结、工作报告、领导讲话除外),均根据学院《教职工投稿奖励办法》(参照省内高校同类报刊的标准制定),按照优稿优酬的原则,酌情付给稿酬,每月结算一次,按时发放。
2、凡受编辑部委托审阅校报稿件者,按责编的标准适当给予报酬。
第七条  校报为月报,每期四版,每月10期,原则上不发增刊。
第八条   本条例自编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乐鱼全站(中国)IOS/安卓全站最新版下载-pc6下载站